卷第二十九 词翰书籍(一) 白麻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
宋朝事实类苑
翰林规制,自妃后皇太子亲王公主宰相枢密节度使并降制,用白麻纸书,每行四字,不用印。进入后,降付正衙宣读,其麻即付中书门下。当日本院官告院取索绫纸,待诏写官告,只用麻词。官告所署,中书三司官宣奉行,并依告身体式,常用阁长一人衔位。 【谈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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