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 词翰书籍(二) 学士和诗草制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
宋朝事实类苑
或禁直垂帘人静之际,则有中使忽降,持御诗宣令属和,则必寻拜谢状后,信宿方和进。如声韵奇险,难以赓载者,必拜章沥恳,陈述寡和之意,优诏多免焉。每锡赐,谢恩奏状,必当直学士草。或郊禋行庆,制命填委,必聚厅以分草之。其余书诏辞祝,顷刻之间,虽缤纷而至,必独当。或数直有不草一词者,自可探赜往诰,研穷理体,以备顾问焉。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宋朝事实类苑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宋朝事实类苑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