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一 旷达隐逸(一) 江直木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
宋朝事实类苑
江直木,隐居庐山,有至行。一夕,有盗入斋中,直木假寐不动,清贫无它物,唯持药鼎而去,遗其盖。直木俟其出户,随后掷盖与之,来日谓人曰:『器不全成,得之安用?』报晓鸡为狸所食,直木怅然,将有以报鸡之寃者。来日,持百钱坐路隅以俟,有持死兔过者,即市之,割以祭鸡。人或谓直木,此非狸,直木曰:『亦是其类也。』 【见杨文公谈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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