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百病
(止)
得脏而有名
马云。夫百病必始于外感内伤。
故燥湿寒暑风雨者。外感也。阴阳喜怒饮食居处者。内伤也。邪气相合于脏而病形成。得其分脏而病名别。张云。气合而有形。脉证可据也。得脏而有名。表里可察也。
旦慧昼安夕加夜甚
春秋繁露云。病者至夜而病愈甚。出同类相动篇。
春生夏长
(止)
故甚也
张云。春之生。阳气升也。夏之长。阳气盛也。秋之收。阳气降也。冬之藏。
阳气伏也。是气之常。皆以阳气为言也。天地之交。四时之序。惟阴阳升降而尽之矣。自子之后。太阳从左而升。升则为阳。自午之后。太阳从右而降。降则为阴。大而一岁。小而一日。无不皆然。故一日亦分四时也。
朝时太阳在寅卯。自下而上。在人应之。阳气正升。故病气衰而旦慧。日中太阳在巳午。自东而中。在人应之。
阳气正盛。故能胜邪而昼安。夕时太阳在申酉。由中而昃。在人应之。阳气始衰。故邪气渐盛。而暮加重。夜半太阳在戌亥。自上而降。在人应之。阳气伏藏。邪气正盛。故夜则甚。盖邪气之轻重。由于正气之盛衰。正气者阳气也。升则从阳。从阳则生。降则从阴。从阴则死。天人之气。一而已矣。
其时有反者何也
(止)
逆者为粗
独主甚病。诸本作独主其病。此本误。当改。马云。帝疑病有旦昼。
或加或甚。而夕夜或慧或安者。故伯言此乃脏气独主其病。而不应一日分为四时之气也。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
肺病不能胜昼之火。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心病不能胜夜之水。故为加为甚也。若人之脏气。能胜时之气。如肺气能胜旦之木。肾气能胜昼之火。心气能胜夕之金。脾气能胜夜之水。故至昼慧旦安也。治之者。能顺其时。
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则补脾而泻肝。肺病不能胜昼之火。则补肺而泻心。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则补肝而泻肺。心病不能胜夜之水。则补心而泻肾。斯病可与期也。彼粗工者。则逆之而已。恶足以知此。
五脏有五变
(止)
以应五时
志云。五脏有五变者。有五时五行五音五色之变异。五变有五输者。一脏之中。有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冬刺井之五输。故五五有二十五输。以应五时也。
肝为牡脏
张云。肝属木。为阴中之少阳。故曰牡脏。
心为牡脏
张云。心属火。为阳中之太阳。故曰牡脏。
脾为牝脏
张云。脾属土。为阴中之至阴。故曰牝脏。
肺为牝脏
张云。肺属金。为阳中之少阴。故曰牝脏。
肾为牝脏
张云。肾属水。为阴中之太阴。故曰牝脏。按、五脏配合五行。而惟肝心为牡脏。脾肺肾皆为牝脏。盖木火为阳。土金水皆为阴也。
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
马云。缺、岐伯曰。张志同。
脏主冬
(止)
秋刺合
张云。五脏主藏。其气应冬。井之气深。亦应于冬。故凡病之在脏者。当取各经之井穴也。五色蕃华。其气应春。荥穴气微。亦应乎春。故凡病见于色者。当取各经之荥也。五时长养。其气应夏。输穴气盛。亦应于夏。故凡病之时作时止者。当取各经之输也。五音繁盛。气应长夏。经穴正盛。亦应长夏。故凡病在声音者。当取各经之经也。五味成熟。以养五脏。其气应秋。合穴气敛。亦应于秋。故凡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因饮食内伤者。当取各种之合也。按、本篇五时之刺。以应五输者。冬刺井。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者。以井应冬。荥应春。输应夏。经应长夏。合应秋也。如本输四时气水热穴等论所载。
皆同。不可易者。考之六十五难曰。井者东方春。合者北方冬也。七十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皆与本经不合。必难经之误也。当以本经为正。不可不辨。
以经合之
张云。上文止言五脏五输。以应五时。而不及六腑之原者。盖原合于经。不复应时。如长夏之刺经。则原在其中。应其数矣。是即六腑之六输也。按、本输篇所载。六腑之原。在九针十二原篇。即谓之。故六十六难曰。以为原也。后世针灸诸书宗之。皆言阳经之即为原。故治即所以治原。阴经之并于原。故治原即所以治输。今此节云。以经合之。以应其数。然则经原三穴相邻。经亦可以代原矣。
经满而血者病在胃
甲乙注。经、作络。胃、作胸。志云。肺与阳明主秋金之令。饮入于胃。上输于肺。食气于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肺。而通于四脏。是入胃之饮食。由肺气通调输布。而生此荣卫血脉。故经满而血者。病在胃。饮食不节者。肺气不能转输而得病也。按、灵素经中。凡论五脏必兼论胃腑。以胃为五脏之生原也。肺与阳明。并主秋令。此章以腑合脏。
而脏合于四时。五行味主秋。则秋令所主之脏腑。皆隐于中矣。简案、以阳明配秋。盖出于运气。疑非经旨。
此节马张不释。姑仍志注。
是谓五病也
诸本病、作变。此根据张本。误。当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