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灵枢识

    马云。内论人身合五音、五谷、五果、五畜、等义。故名。

    右征与少征调右手太阳上

    马云。上下字必有缺。张云。此下十二条。并后九条。皆所以言六阳之表也。

    左商与左征调左手阳明上

    马云。以火人而调金部。未知其所谓也。

    少征与太宫调左手阳明上

    马云。以土人而调金部。未知其所谓也。张云。义似不合。

    右角与太角调右足少阳下

    马云。前篇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然。而此以右代左。以下代上者。必有讹耳。志云。前章有左角而无右角。左右二字。有误。

    太征与少征调左手太阳上

    马云。前篇以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然。而此以左代右。以上代下。必有误耳。

    众羽与少羽调右足太阳下

    马云。前篇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今以右代左者。必有讹耳。

    少商与右商调右手太阳下

    马云。以金人而调火部。未知其所谓也。张云。义似不合。

    少宫与太宫调右足阳明下

    马云。前篇以太宫之人。比于左右阳明。阳明之上婉婉然。今乃以右代左。亦为异耳。

    商与上商调右足阳明下

    马云。前篇以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严严然。又云。

    手阳明之下。血气盛则腋下毛美。手鱼肉以温。气血皆少。则手瘦以寒。此以上商而调右手阳明之下者是也。

    但前止有商、少商、右商、左商、并无上商。非此之上为误。则彼之少为误也。张云。义似不合。

    商与上角调左足太阳下

    马云。以金人而调水部。未知其所谓也。按据前所属五音。而调各部。正承前篇末节言。先明二十五人之形。然后可以明经隧而调阴阳。故此即二十五人之属于五音者。而指其当调之所在也。但有以别音而互属。则是太少左右上下阴阳等字。非前篇则此篇必有讹处。正以此书向无明注。

    而读者不晓。录者不慎。故不得改正之。愚欲据五行生克大义。悉改正之。其说自明。但此经非比寻常。不敢妄更。姑俟后之君子。志云。按此节论调手足之三阳。有左右上下之相通者。有手太阳而调之手阳明者。有手阳明而调之手太阳者。有手阳明而调之足阳明者。有足厥阴而调之足太阳者。阴阳之血气。各有分部。而调治错综。抑经气之交通。或鲁鱼之舛误。姑从臆见笺疏。以俟后贤参正。

    上征与右征同

    (止)

    时夏

    张云。此下五条。言五脏之里。以合四时五色五味也。仇汝霖云。按前后二篇。并无针刺二字。所谓调右手太阳上。左足太阳下者。即以此五味调之也。列左右上下者。分别二十五变之人。使后学观形。

    以知血气之盛虚。非用五味之中而有上下之分也。如用调左手太阳上。右手太阳下。总以麦谷羊畜调之也。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学人以意逆之。则得之矣。

    太宫与上角同右足阳明上

    马云。太宫属土。宜调足阳明胃土。而此又以上角之人。义不可晓。

    左角与太角同左足阳明上

    马云。角乃木音。宜调木部。今足阳明属土。而乃调之。义不可晓。张云。

    义似不合。

    加宫与太宫同左足少阳上

    马云。加宫太宫属土。而调足少阳之木。义不可晓。然太宫又重出矣。

    张云。义似不合。

    质判与太宫同左手太阳下

    马云。质判属火。宜调手太阳小肠经火。而太宫又附之。义不可晓。

    且重出。

    太羽与太角同右足太阳上

    马云。太羽属水。宜调右足太阳膀胱经水。而太角属木附之。义不可晓。

    太角与太宫同右足少阳上

    马云。太角为木。宜调足少阳胆经木。而太宫属土附之。义不可晓。

    右按以宫调胃土。以羽调膀胱水等义。固以五行相属。其间以别音之人互入。必是手足左右上下阴阳字面多讹。

    今以此九项而与前十二项相配。有重者如左手阳明上。右足太阳下。右足阳明下。左手阳明上。有缺者。如右足少阳上。左足少阳下。右手阳明上。左足太阳上。右足太阳上。右足阳明上。此必由重者差讹。故致有缺者不全也。俟后之君子正之。张云。按此篇乃承前篇阴阳二十五人。而详明其五行相属之义。但前节言调者十二条。后节言同者九条。总计言角者十二。征者六。

    宫者八。商者八。羽者七。有重者。如左手阳明上。右足太阳下。右足阳明下。右足少阳下。有缺者。如左手阳明下。右手阳明上。右手阳明下。左足太阳上。左足阳明下。且有以别音互入。而复不合于表里左右五行之序者。此或以古文深讳。向无明注。读者不明。录者不慎。而左右上下太少五音之间。极易差错。愈传愈谬。

    是以义多难晓。不敢强解。姑存其文。以俟后之君子再正。简案、志。顺文诠释。其义较明。然未免牵强。故不敢收其说。

    右征

    (止)

    少羽

    左角宫。马本志本无角字。似是。张云。此上五条。结上文而总记五音之目也。五音各五。是为二十五人之数。

    妇人无须者

    马云。前篇言气血盛则须美长。今妇人无须。岂无气血乎。

    冲脉任脉

    (止)

    生毫毛

    甲乙。背、作脊。腹下无右字。澹渗、作渗灌。张云。胞者子宫是也。此男女藏精之所。皆得称为子宫。惟女子于此受孕。因名曰胞。然冲任督脉。皆起于此。所谓一原而三歧也。冲任、阴阳也。故循腹右上行。然左乳之下。则有胃之大络。此正左阳右阴。相配之妙也。

    以其数脱血也

    甲乙。作以其月水下。数脱血。任冲并伤故也。张云。数脱血。谓血不留。而月事以时下也。冲任为血之海。须为血之余。血不足。则冲任之脉不荣于口。而须不生矣。

    士人有伤于阴

    (止)

    故须不生

    甲乙。无士字。马云。士人有伤于阴器。而阴器绝而不起。亦不能复有所用。其须之生者自若。惟宫者阴器既伤。而须独不生。帝之所以疑也。伯言士人虽有伤于阴器。其宗筋未尝去。

    而冲脉未尝伤也。彼宫者不然。所以血一泻而不复其所伤之处。皮肤内结。冲任之脉。不荣于上之口唇。故须焉得而生也。张云。阴不用者。阳痿不举也。志云。宗筋者前阴也。简案、士人壮而伤其宗筋者。其须犹不去。宫者少小时去其势。故须不生。势、阴丸也。此言宗筋亦指阴丸。绝而不起。

    谓阴茎萎弱也。

    天宦

    张云。谓身为男子。而终身无须。若天生之宦官然。故曰天宦。志云。天宦者。谓之天阉。不生前阴。即有而小缩。不挺不长。不能与阴交而生子。此先天所生之不足也。简案、沈氏笔谈云。须属肾。禀水气。故下生。男子肾气外行。上为须。下为势。故女子宫者无势。则亦无须。而眉发无异于男子。则知不属肾也。此与本节之旨异也。又辍耕录云。世有男子。虽娶妇而终身无嗣育者。谓之天阉。世俗则命之曰黄门。

    晋海西公。尝有此疾。北齐李庶。生而天阉。按黄帝针经云云。大般若经。载五种黄门云。梵言扇半释迦。周礼阉人。郑注云。阉、真气藏者。李时珍本草人傀条五不男。天犍漏怯变也。天者阳痿不用。古云天宦是也。犍者阳势阉去。寺人是也。漏者精寒不固。常自遗漏也。怯者举而不强。或见敌不兴也。变者体兼男女。俗名二形。

    若日月之光影

    (止)

    万物之精

    张云。日月有光。见影可识。音声有应。闻响可知。惟圣人者。能明物理之精。故因此可以知彼。因外可以知内也。

    此其时然也

    志云。此论人归于天道。而合于天之四时。又无分手与足也。简案、此一句。马张不释。

    难通。

    夫人之常数

    (止)

    天之常数也

    马云。按此又见素问血气形志论。本经九针论。但厥阴常多血少气。太阴常多气少血。有不同耳。大义当以素问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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