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本无篇字。
目不瞑不卧出者
甲乙。作目不得眠者五字。考下文答语。甲乙为是。马云。邪之感于人身。
令人目不得瞑。或不卧而出于外者。张云。令人寐无从生。故云不卧出也。
五谷入于胃也
(止)
行呼吸焉
甲乙。心脉、作心肺。张云。宗气、大气也。队、道也。糟粕之道。
出于下焦。津液之道。出于中焦。宗气之道。出于上焦。故分为三隧。喉咙为肺之系。而下贯于心。故通宗气而行呼吸。(营气营运见营气篇五十营篇卫气之义见痹论及经脉篇)
夜行于阴
甲乙。阴下有其入于阴也一句。马云。大义见卫气行篇。
厥气客于五脏六腑
甲乙。厥、作邪。无六腑二字。
阳气盛则阳跷陷
甲乙。陷、作满。楼氏云。陷、当作满。汪云。大惑论作阳气满则阳跷盛。
盛字是。又曰。卫气盛于阴。不得行于阳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阳气虚。故目闭也。(徐振公引大惑论亦云此章陷字疑误)简案、张云。陷者受伤之谓。非也。
补其不足泻其有余
张云。此刺治之补泻也。补其不足。即阴跷所出足少阴之照海也。泻其有余。
即阳跷所出足太阳之申脉也。若阴盛阳虚而多卧者。自当补阳泻阴矣。
饮以半夏汤
张云。谓既刺之后。仍当用药以治之。凡不卧之证。有邪实者。多属外因。有营虚者。多属内因。此半夏汤一法。盖专为去邪者设耳。楼氏云。半夏汤去饮之剂也。
所谓
甲乙。谓、作以。简案、壅塞。盖水饮也。故以半夏汤决渎之。
阴阳和得
甲乙作得和。
其汤方
(止)
三饮而已也
置、甲乙作煮。李云。千里流水。取其流长源远。有疏通下达之义也。扬之万遍。令水珠盈溢。为甘澜水。可以调和阴阳。炊以苇薪者。取其火烈也。治半夏犹言制过半夏也。味辛性温。能下气化痰。用以为臣。张云。古今量数不同。大约古之黍量一斗。合今之铁斛数三升二合。然则云八升者。即今之二升五合六勺。云五升者。即今之一升六合许耳。(简案物氏度量考云明一合今五勺七撮明一升今五合七勺一撮)火沸者先以火沸其水。而后置药于中也。秫米、糯小米也。即黍米之类。而粒小于黍。可以作酒。北人呼为小黄米。其性味甘粘微凉。能养营补阴。半夏味辛性温。能和胃散邪。除腹胀目不得瞑。故并用之。秫米一升。约今之三合二勺。半夏五合。约今之一合六勺。炊至一升半。约今之四合八勺也。滓、音子。
也。汪云。半夏能和胃而通阴阳。今人率以为燥而不敢用。误矣。本草以秫为糯粟。疑是糯稻。楼氏云。按本草秫米。即所谓糯米也。王子接云。北地之膏粱茄粟也。李时珍云。火用陈芦枯竹。取其不强。不损药力也。
(出芦火条)又云。秫即粱米之粘者。灵枢经。岐伯治阳盛阴虚。夜不得瞑。半夏汤中用之。取其益阴气而利大肠也。大肠利则阳不盛矣。简案、尔雅。秫、粘粟也。一名糯粟。一名黄糯。楼说非也。千金方治虚烦不眠。
千里流水汤。三因方治胆寒。温胆汤。俱祖世方耳。
天圆地方
张云。圆者径一围三。阳奇之数。方者径一围四。阴偶之数。人首属阳居上。故圆而应天。人足属阴居下。故方而应地。
地有九州
张云。九州者。荆、梁、雍、豫、徐、扬、青、兖、冀、也。简案、此本于禹贡。详见素问识生气通天论。
天有风雨
张云。和风甘雨。天之喜。摧拉霖溃。天之怒。
天有六律
张云。六律者。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六阳律。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为六阴律。
天有十日
张云。十日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谓天干。阴阳系日月篇云。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
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
辰有十二
(止)
以抱人形
张云。十二辰者。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是谓地支。故应人之足趾。
足趾惟十。并茎垂为十二。茎者宗筋也。垂者睾丸也。女子少此二节。故能以抱人形。抱者怀胎之义。如西北称伏鸡为抱者是也。(见杨氏方言)
人有肩膝
张云。肩膝骨大而高。故以应山。
人有腋
张云。腋深陷。故以应谷。
地有泉脉
张云。泉脉出于地下。卫气行于肉中。
地有草
张云。荚、瑞草也。尧时生于庭。随月雕荣。朔后一日荚生。望后一日荚落。历得其分度则荚生。简案、张注本于帝王世纪。然无毫毛独应瑞草之理。尔雅。菥大荠。郭注。荠叶细。俗呼之曰老荠。李时珍云。荠与菥一物也。但分大小二种耳。由此考之。盖荠之为草。随在易生。故草乃对下文林木。谓地上众草也。(荚之音冥菥之音觅)集注。仇汝霖亦以上古草释之。不可从。
人有牙齿
张云。齿牙疏朗。故象似列星。说文云。牙、牡齿也。一曰锐者为牙。齐者为齿。上古天真论。以女子三七。男子三八。则真牙生而长极。是以后生之大者为牙也。女子七岁。男子八岁齿更。是以前生之小者为齿也。故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龀。女子七月生齿。七岁而龀。龀、毁齿也。
高骨
张云。颧肩膝踝之类。
募筋
张云。募者筋脉聚蓄之处。募、音暮。简案、募、当作幕。幕、膜同。痿论。肝主身之筋膜。
全元起注云。膜者人皮下肉上筋膜也。可以证矣。详见素问识疟论。
人有肉
张云。肉者。肉脂之聚处也。简案、聚邑者。聚落邑里也。
十二筋
张云。四肢各三节。是为十二节。简案、阴阳别论云。十二月应十二脉。本篇上文云。十二脉应十二经水。
地有四时不生草
张云。地有不毛之地。人有不育之人。徐振公云。男子冲任不盛。宗筋不成。则须不生。是以四时之草不生。以应人之无子。
纵舍
马云。或纵针而不必持。或舍针而不复用。张云。纵、言从缓。舍、言弗用也。
捍皮
马云。捍分其皮。以开其腠理。而入刺之也。张云。捍、说文忮也。谓恐刺伤其皮。而开腠理。
则奈之何也。简案、捍、为捍御之义。于本文难通。张注亦迂。考集韵与同。以手伸物也。马捍分之解。似略通。
焉至而出
(止)
闻其方
张云。出止徐疾入。即五输之义。别离之处。言经络之支别离合也。
手太阴之脉
(止)
屈折也
甲乙。内屈、作内侧。留、作溜。外屈上于本节之下、作外屈本指以下。注云。一作本于上节。阴诸络、作诸阴络数脉。并注云。疑此处有缺文。马云。屈、读为曲。壅骨、即掌后高骨也。张云。此下二节。皆言五之屈折也。大指之端。少商井也。
内屈循白肉际。至本节之后。大渊也。凡人身经脉阴阳。以紫白肉际为界。紫者在外属阳分。白者在内属阴分。大概皆然。澹、水摇貌。脉至大渊而动。故曰留以澹也。从此外屈上于本节之下。内屈与诸阴络会于鱼际荥也。诸阴皆会于此。故数脉并注。其气滑利。伏行掌后高骨之下。外屈出寸口而行经渠经也。上至肘内廉。
入于大筋之下。尺泽合也。乃由此内屈阴入腋走肺。然肺经之脉。从脏走手为顺。此则从手数至脏。故为顺行逆数之屈折。简案、澹、马志并为澹渗诸经之义。恐非也。数脉并注。义自分明。甲乙注为有缺文。误。沈彤释骨云。手大指本节后。起骨曰壅骨。邪客篇云。云是壅骨。固在鱼际旁寸口前。旧说谓即掌后高骨。误。
心主之脉
(止)
络于心脉
甲乙。心脉、作心胞。马志作心肺。非。张云。中指之端。中、冲井也。内屈循中指以上掌中劳宫。荥也。伏行两骨之间。外屈出两筋之间。骨肉之际。大陵也。其气滑利上二寸外屈出行两筋之间。间使经也。上至肘内廉。入于小筋之下留两骨之会者。曲泽合也。由此上入胸中。内络于心脉。
乃手厥阴经。顺行逆数之屈折。按本篇于十二经之屈折。独言手太阴心主二经者。盖欲引止下文少阴无之义。
故单以膈上二经为言耳。诸经屈折详义。已具经脉本输等篇。故此不必详也。
少阴心脉也
(止)
故独无焉
甲乙。大主也下。有为帝王三字。张云。手少阴心经也。手厥阴心包络经也。经虽分二。脏实一原。但包络在外为心之卫。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
乃精神之所居。其脏坚固。邪不可伤。伤及于心无不死者。故凡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外之包络耳。然心为居主之官。而包络亦心所主。故称为心主。凡治病者。但治包络之。即所以治心也。故少阴一经。所以独无焉。详义出本输篇。
少阴独无者
(止)
因天之序
甲乙。不病上有心字。外经下有脉字。张云。凡脏腑经络。有是脏则有是经。脏居于内。经行于外。心脏坚固居内。邪弗能容。而经则不能无病。故少阴经病者。当取掌后锐骨之端。
即神门也。其余脉之出入。屈折余疾。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者。言少阴心主之。其行相似。故曰本者。
言少阴本经之。非上文皆在心包之谓也。然则邪在心包脏者。当治心主之。邪在少阴经者。当治本经之。
因其虚实以取之。则邪气去而真气固。乃不失诸经天道之序也。按本篇。所载五脏五。六腑六。独手少阴经无。故此篇特以为问。正欲明心为大主。无客邪伤之义。然既曰无。而此节复言取其经于掌后锐骨之端。及如心主脉行本输等义。可见心脏无病。则治脏无。少阴经有病。则治经有。故甲乙经备载少阴之云。少冲为井。少府为荥。神门为。灵道为经。少海为合。于十二经之。始全其义。盖本诸此。马云。外经有病。独取其掌后锐骨之端神门穴耳。其余脉之出入曲折。所行之徐疾。皆如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行也。故本经本输篇。谓治手少阴者。即治心包络经。皆调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是谓因邪气所冲而泻之。真气衰而补之。如是者。则邪去而真固。有以循天道四时之序。简案、少阴无云云。王冰三部九候论注引之云。灵枢经持针纵舍。论曰乃知古篇名。与今本不同。
阴阳如一者病难治
马云。人迎气口若一。则脉为关格。病当难治。张云。表里俱伤。血气皆散者。
是为阴阳如一。刺之必反甚。当舍而勿针也。志云。皮肤筋骨之浅深。皆病也。
其本末尚热者病尚在
甲乙。作察其本末上下。有热者病常在。马云。胸腹为本。四肢为末。凡本末尚热者。其病尚在。张云。胸腹脏腑为本。经络四肢为末。尚热者。余邪未尽也。宜从缓治。其病亦去者。
可舍针也。
持其尺
(止)
寒热痛痹
志云。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故持其尺。察其尺肤之坚脆大小滑涩。以知皮肤分肉之寒热燥湿也。五脏之血色见于目。因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而决死生。盖病在脏者。半死半生也。视其血络。察其皮毛。以知痛痹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余未得其意也
张云。不惟病形轻重有纵舍。而持针之际。其进止退留。亦有纵舍。未得其详。因而复问。
持针之道
(止)
真气得居
甲乙。左指作左手。(赵熊道脏正脉张同)果、作裹。(马同)辅、作转。邪下有气不二字。张云。持针之道。宜审而慎。必从和缓从容。庶可无误。故欲端以正。安以静。先知病之虚实。以施疾徐之法。左手执之。右手循之。必中其穴。无中其肉。而与肉果。果、即裹也。泻者欲端以正。补者必闭其肤。以手辅针。导引其气。必使邪气溃决而散。真气得复而居。然后可以去针。此持针纵舍之道也。志云。无与肉果者。刺脉无伤肉也。简案、甲乙改字。似是。
因其分肉
(止)
邪气得去
马云。所谓皮开腠理者。因其分肉之在何经而捍分其皮。以开其腠理而入刺之也。先以左手别其皮肤。然后右手微纳其针。而徐徐端正其针以入之。斯乃捍皮开腠理之法。其神气自然不散。而邪气乃得以去矣。
八虚
张云。即五脏生成篇。所谓八溪也。是皆筋骨之隙。气血之所流注者。故曰八虚。
肺心有邪
张云。人之五脏。惟肺与心居于膈上。其经属手。脾肝肾俱在膈下。其经属足。故肺心有邪。乘虚而聚。其气必留于两肘。在肺则尺泽。在心则少海之次。
肝有邪
张云。肝与胆合。其经自足而上。皆行胁腋之间。故肝邪乘虚而聚者。其气当流于两腋。即期门、渊腋、等穴之次。
脾有邪
张云。脾与胃合。其脉皆自胫股上出冲门、气冲之间。故邪气留髀间者。知为脾经之病。
肾有邪
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其经皆出膝后阴谷、委中、之间。故邪气留于两者。知为肾经之病。马云。前四留字。俱当作流。简案、肝独作流。余并作留。义俱通。
凡此八虚者
(止)
病挛也
甲乙。赵本。张本。病、作。是。张云。机、枢机也。关、要会处也。
室、犹房室也。凡此八者。皆气血之所由行也。正气居之则为用。邪气居之则伤经络机关。而屈伸为之不利。
此八虚可候五脏也。简案、、说文。曲脊也。即拘挛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