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本无篇字。
清冷之台
(止)
何气使然
甲乙作青霄之台。自上、作自止。张云。台之高者其气寒。故曰清冷之台。
凡人登高博望。目见非常之处。无不神魂惊荡。而心生眩惑。故特借此以问其由然也。
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精之窠为眼
甲乙。窠、作裹。马云。精、睛同。张云。为之精、为精明之用也。
窠者、窝穴之谓。眼者、目之总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故眼为精之窠。而五色具焉。志云。精、精明也。窠、藏也。简案、脉要精微论云。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别白黑。审短长。以长为短。以白为黑。
如是则精衰矣。是也。马注误。
瞳子
张云。眸子也。骨之精主于肾。肾属水。其色玄。故瞳子内明而色正黑。简案、慧琳一切经音义云。睛者、珠子也。纂韵云。眼黑睛也。古人呼为眸子。俗谓之目瞳子。亦曰目瞳人也。论文谓之眼根。银海精微云。瞳人为水轮。属肾水是也。
黑眼
张云。黑眼、黑珠也。筋之精主于肝。肝色青。故其色浅于瞳子。简案、银海精微云。黑睛为风轮。属肝木是也。
血之精为络其窠
甲乙。络其窠、作其络。马云。心主血。血之精为络。所以络其窠也。简案、其窠、张志接下句云。窠气者。言目窠之气。非也。银海精微云。大小为血轮。属心火是也。
白眼
甲乙。白、作睛。马云。肺主气。气之精为白眼。简案、银海精微云。白为气轮。属肺金是也。
为约束
张云。约束、眼胞也。能开能阖。为肌肉之精。主于脾也。志云。约束者。目之上下纲。肌肉之精为约束。脾之精也。
裹撷
(止)
出于项中
甲乙。撷、作契。张云。撷、爻结切。以衣衽收物谓之撷。脾属土。所以藏物。故裹撷筋骨血气四脏之精。而并为目系。以上出于脑项之闾。简案、撷、韵会。奚结切。音。将取也。又与同。以衣贮物。而报其衽也。张注本于此。今考撷、缬通。缬、说文。结也。一切经音义云。缬、贤结反。以丝缚缯染之。解丝成文曰缬。乃退出之义也。银海精微云。上下胞睑为肉轮。属脾土是也。马云。后世五轮之说。似是而不典。当以此义为正。考银海精微等所载。五轮之说。乃与本节之旨不相诡。不可为之典也。但八廓之说。无所见于古经。
故邪中于项
(止)
见两物
甲乙。项、因、作头目。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十一字、作邪中之精。
则其精所中者不相比。不相比十六字、千金方亦作邪中其睛。则其睛所中者。不相比则睛散。张云。前邪字邪气也。后邪字与斜同。邪气中于风府、天柱之间。乘其虚则入脑连目。目系急则目眩睛斜。故左右之脉。互有缓急。视歧失正。则两睛之所中于物者。不相比类。而各异其见。是以视一为两也。此承帝问而先发邪气之中人者如此。以明下文之目见非常者。亦犹外邪之属耳。志云。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为邪所中。则不相比密而精散矣。简案、经文恐有脱误。注亦似牵强。当以甲乙为正。许氏本事方云。荀牧仲项年常谓予曰。有人视一物为两。医者作肝气有余。故见一为二。教服补肝药。皆不验。此何疾也。
予曰。孙真人云云。睛散则歧。故见两物也。令服驱风入脑药。得愈。
所常营也
张本无也字。
阴阳合传而精明也
甲乙。传、作揣。志云。阴乃肝肾。阳乃心肺。故阴阳相合。传于目而为睛明也。
神精乱而不转
甲乙作神分精乱而不揣。
东苑
马云。清冷之台。东苑之所有也。
心有所喜
(止)
甚者为惑
甲乙。感、作惑。张云。偶为游乐。心所喜血。忽逢奇异。神则恶之。夫神有所恶。则志有不随。喜恶相感于卒然。故精气为乱。去之则神移。神移则复矣。间者言其未甚也。亦足相迷。况其甚者。能无惑乎。
上气不足
(止)
故善忘也
张云。下气有余。对上气不足而言。非谓下之真实也。心肺虚于上。营卫留于下。则神气不能相周。故为善忘。阳衰于上之兆也。
精气并于脾
(止)
故不嗜食也
甲乙。寒、作塞。简案、诸注顺文诠释。义殆难通。岂有胃热而胃脘寒之理乎。当以甲乙为正。盖胃热故善饥。胃脘塞故不嗜食。
卫气不得入于阴
(止)
故目不瞑矣
张云。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行阳则寤。行阴则寐。此其常也。
若病而失常。则或留于阴。或留于阳。留则阴阳有所偏胜。有偏胜则有偏虚。而寤寐亦失常矣。志云。阴跷、阳跷。并会于足太阳之睛明。卫气行阳行阴。皆从目以出入。故曰目者。
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
卫气留于阴
(止)
故目闭也
甲乙。留、作行。行、作入。张云。此言因病而目有不能开视。及病而多寐者。以卫气留于阴分。阴跷满而阳气虚耳。观寒热病篇曰。阴跷阳跷。阴阳相交。阳入阴。阴出阳。交于目内。阳气盛则目。阴气盛则瞑目。即此上文两节之义。
此人肠胃大
(止)
故多卧矣
甲乙。湿、作涩。更有涩则二字。下湿字亦作涩。不精、注一作不清。
马本。卫气、作胃气。误。张云。解、利也。肠胃大则阴道迂远。肉理湿滞不利。今人有饱食之后。即欲瞑者。
正以水谷之悍气。暴实于中。则卫气盛于阴分。而精阳之气。有不能胜之耳。世俗但呼为脾倦。而不知其有由然也。
故少瞑焉
甲乙。瞑、作卧。
其非常经也
张云。言其变也。盖以明邪气之所致然者。
邪气留于上
(止)
卒然多卧焉
张云。、焦同。邪气居于上焦。而加之饮食。则卫气留闭于中。不能外达阳分。故猝然多卧。然有因病而不能瞑者。盖以邪客于脏。则格拒卫气。不得内归阴分耳。
治此诸邪
马云。自大惑论善忘以下七项。张云。统言本论八证也。
先其脏腑
(止)
定乃取之
志云。先其脏腑者。先调其五脏六腑之精气神志。诛其小过者。去其微邪也。后调其气者。调其营卫也。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乐。定其灸刺熨引。甘药醪醴以取之。盖志者精神魂魄志意也。形者营卫血气之所营也。故志苦则伤神。形劳则伤精气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