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典第六百九十八卷 术数部汇考十二 太乙人道命法二 当生卦

类别:子部 作者:清·陈梦雷 书名:艺术典术数部汇考太乙局

    推值事之爻,以当生受气之辰,阳用初升之例,阴用六降之法也。

    其法用本人生日、生时之干支,并纳音五行之数,相并毕,再加天地成数,总得若干,以甲子周六十除之余,不及六十者,从本人生日退一位逆数去,至算尽处得何干支为受气也。

    大抵阳象则从初位而上升,阴象则从六位而下降,总之凡遇阳爻,主事九年﹔每值阴爻,主事六载也。

    至于后天变卦,只变一爻以成卦,不更移动耳,行运位次总同首卦例,当生卦明平生分定进退之事,变动卦乃立业之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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