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稽功之宜篇第十

类别:子部 作者:宋·陈敷 书名:农书

    好逸恶劳者,常人之情。偷惰苟简者,小人之病。殊不知勤劳乃逸乐之基也。《诗》不云乎,「始于忧勤,终于逸乐,故美万物盛多。」

    彼小人务知小者近者,偷惰苟简,狃于常情。上之人倘不知稽功会事,以明赏罚,则何以劝沮之哉。譬之驾驭驽蹇,鞭策不可弛废也。

    《易》曰:「君子以劳民劝相。」大司徒之职曰,以扰万民。劳之,乃所以逸之;扰之,乃所以安之也。载师:「凡宅不毛者有里布」,谓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也,「凡田不耕者出屋粟」,谓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谓虽有闲民无职事者,犹当出夫税家税也。闾师:「凡无职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植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此先王之于民,困之如此,〈难,厄代隹〉之又如此,夫孰为厉己哉,凡欲振发而饬兴其蛊弊,俾率作兴事耳。此其所以地无遗利,土无不毛。尚岂有惰游、徇末忘本、而田莱多荒之患哉。斯民也,宁复有饿莩流离困苦之患哉。  

    昔汉文帝下劝农之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也。锦绣纂组,害女工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工害,则寒之原也。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天下有受其寒者。然崇本抑末之道,安在明劝沮之方而已。  

    况国家之于农,大则遗使,次财命官主管其事,然则在其位者,可不举其职而任其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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