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九之戒宜
类别:子部 作者:明·黄省曾 书名:
蚕经
不可以受油镬之气,不可以受煤气,不可以焚香,亦不可以佩香,零陵香亦在所忌,否则焦黄而死。不可以入生人,否则游走而不安箔。蚕室不可以食姜暨蚕豆。养之人,后高为善,以筐计,凡二十筐,庸金一两。看缲丝之人,南浔为善,以日计,每日庸金四分,一车也六分。其上簇也而无火,则缲之也必不净。蚕妇之手不可以撷苦荬,手有苦荬之气,令蚕青烂;食之者亦不可以入蚕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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