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至一事附)
张尧佐宣徽,初为筠州推官。时吉州有道士,与商人偕行,夜宿邮舍饮,而商人暴卒。道士惶恐遁去,为逻者所获,捕系百余人。转运使命尧佐覆治,尽得其冤而释之。见本传。
按:强至省判初为婺州浦江令。时有民与其母税邸舍于道,客有过者,暴病,未及闻县而死。县尉希功,往执其母,榜之。其子惶恐,即自诬杀客。至为研核,得其情而释之。见曾肇内翰所撰行状。
夫逆旅之冤,与道士类矣。苟非尽心察情,不能得其冤状也。
卷二 张尧佐覆治类别:子部
作者:宋·郑克 书名:折狱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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