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黯侍读,判流内铨时,益州推官乘泽,在蜀三年,不知其父死。及代还,铨吏不为领文书,始去发丧。既除服,且求磨勘。黯言:“泽与父不通问者三年,借非匿丧,是岂为孝乎?”卒使坐废田里。见王圭丞相所撰墓志。
按:黯议泽罪,若深文者。盖以名教不可不严,是春秋“诛意”之义也。
卷四 贾黯诛意类别:子部
作者:宋·郑克 书名:折狱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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