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郎中,知陵州仁寿县。有洪氏,尝为里胥,利邻人田,绐之曰:“我为若税,免若役。”邻人喜刬其税,归之,名于公。上逾二十年,具伪券,茶染纸类远年者以讼。某取纸即伸之,曰:“若远年纸,里当白;今表里一色,伪也。”讯之,果服。见李泰伯主簿所撰墓志。江,衢州开化人,失其名。
按:伪券之奸,世多有之,巧诈百端,不可胜察,着此二事,亦足以鉴也。
卷五 江某伸纸类别:子部
作者:宋·郑克 书名:折狱龟鉴
| |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