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包拯密喻

类别:子部 作者:宋·郑克 书名:折狱龟鉴

    (钱和一事附)

    包拯副枢,初知扬州天长县时,有诉盗割牛舌者,拯密喻令归屠其牛而鬻之。遂有告其私杀牛者,拯诘之曰:“何为割某家牛舌而又告之?”其人惊服。见本传。

    按:近时小说载朝散大夫钱和一事云:和尝知秀州嘉兴县,有村民告牛为盗所杀,和令亟归,勿言告官,但召同村解之,遍以肉馈知识,或有怨即倍与。民如其言。明日,有持肉告民私杀牛者,和即收讯,果其所杀。此乃用拯钩慝之术者。盖以揣知非仇不尔,故用此谲,使复出告也。

    昔赵广汉“善为钩距,以得事情。”晋灼云:“钩,致也。距,闭也。”盖以闭其术为距,而能使彼不知为钩也。夫惟深隐而不可得,故以钩致之,彼若知其为钩,则其隐必愈深,譬犹鱼逃于渊,而终不可得矣。是故史称:“唯广汉至精能用之,它人效者莫能及也。”此数君子,材智过人,亦庶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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