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魏杨津,为岐州刺史。有武功人赍绢三疋,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驿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津。津乃下教,云:“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不知姓名,若有家人,可速收视。”一姥哭而出,云是己子。遣骑追收,并绢俱获。旧出北史杨播传。津,其子也。
按:此与高湝留靴绐妪术同,彼以靴为迹,此以衣与马之色为迹,而皆用谲取之。其异者,彼实得靴,则主于迹而兼以谲;此空言衣与马之色,则主于谲而示以迹也。
卷七 杨津下教类别:子部
作者:宋·郑克 书名:折狱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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