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训令

类别:子部 作者:清·汤鹏 书名:浮邱子

    浮邱子曰:与君近,孰如相?与民近,孰如令?相不圣,君乃羞。令不贤,民乃忧。是故相可为而有不可为也,令可为而无不可为也。相可为而有不可为者,君之然疑爱憎无准也,是故君子惧为相。令可为而无不可为者,民之德怨向背有准也,是故君子乐为令。

    且夫守令固有并重之势。古之为守也,以察令,以理民。今之为守也,禄不足以自赡,则不能毋仰食于令;既仰食于令,又欲察令,则不能毋生肘腋之虞;既生肘腋之虞,则不得不迂出于不察令;既不察令,则守为虚设,而耑寄民事于令;既遄寄民事于令,则令有权;既有权,则令之不善者虽肆荼毒于民,而守莫可如何;民既遭令之荼毒,则为守者下负其民、上负其君。是故君子宁为令而不为守。为守,则惧其不足以为善也。为令,则乐其可以舍不善而为善也。

    曷乐乎尔?哺其饥,煦其寒,民乃欢。迪其愚,安其贱,民乃练。塞其浇,熄其争,民乃平。障其微,烛其隐,民乃恐。忠信以淑之,廉耻以激之,民乃臧,风俗乃庞。父母以兑之,神明以虔之,民乃祥,宗祏乃昌。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风之于草,令之于民,一而已矣。是故令之善否,民必身之,而必心之。善百否一,民歌其百,忘其一。善百否十,民歌其百,恕其十。善否强半,民歌其半,疑其半。善不敌否,民乃嘲。有否无善,民乃焦。狂盗入室,物乃枵。丑女善淫,男乃逃。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夫民反之,而不得以罪民之不情,则更何颜面以晏然为令焉?

    是故至公唯民,至慎唯令。为令不慎,厥疚在心。选令不慎,厥疵在政。奴隶而蓄之,则奴隶而报之。仁贤而敕之,则仁贤而践之。蓄以奴隶,谓之慢。报以奴隶,谓之横。敕以仁贤,谓之厚。践以仁贤,谓之忠。传曰:“树于有礼,艾人必丰。”焉有朝廷不思所以树令,而藐其社稷人民之寄者乎?是故令之善否,君必亲之,而必考之;相必详之,而必与之。毋曰庳末,为民福祸。毋曰疏逖,与国休戚。毋曰不可洗刷,非其贤者振以耻。毋曰不可腾骞,拔其尤者锡以祉。

    善哉!宋陈求鲁之言曰:“今宜采夏侯太初并省州郡之议,俾县令得以自达于朝廷;用宋元嘉六年为断之法,俾县令得以究心于抚字;法艺祖出朝绅为令之典,以重其权;遵光武擢卓茂为三公之意,以激其气。”於乎!求鲁之言,龟鉴也。今之视令,草芥也。草芥不删,不可以植大木;龟鉴不拭,不可以照幽夜。国不重令,不可创利驱害;令不子民,不可以安上全下。是故阿谀上官者,辱其躬;贪墨不谨、削民脂膏者,贼其心;水旱、盗贼、鳏寡孤独废疾不问者,毒其民;暖昧隐蔽不可告人者,祸其子孙。《诗》曰:“岂弟君子,民之父母。”夫岂,以强教之;弟,以说安之;不岂弟,不能为父母:不待智者而知其然也。是故治单父如宓不齐,治邺如西门豹,治中牟如鲁恭,治太邱如陈寔,令之师也,国之宝也。是故柄国而不重令,犹柄家而不爱子也。柄家者不爱子,子不可以毋自爱。柄国者不重令,令不可以毋自重。孔子曰:“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生今之世,为今之令,其唯自求其可,毋幸于知而妄猎取,毋愠于不知而反颓薄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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