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蛇蝎

类别:子部 作者:明·刘伯温 书名:郁离子

    楚人有见蛇蝎而必杀之者;又有曲为之容,而惟恐人之伤之者。或曰:“斯二者孰是?”郁离子曰:“其亦杀之者是,而容之者非耳。”或曰:“人有害于人,伤成而受罪,律也。今蛇与蝎未尝伤人,而辄杀之,不已甚乎?”郁离子曰:“是非若所及也。夫人与物之轻重,较然殊矣。虫蛇之无知,而欲以待人者待之,不亦惑乎?昔者周公命庭氏射妖鸟以救日之弓、救月之矢,又命硩簇氏掌覆妖鸟之巢,著为典训。故孙叔敖见两头之蛇杀而埋之,其母以为阴德。君子不非焉,况毒人之虫,中之者不死则痍,而曰必待其伤成而后可杀,是以人命同于虫蛇,其失轻重之伦,不亦甚哉?近世之为异端,以杀物为有罪报,而大小善恶无所别,故见恶物而曲为之容,私于其身为之,而不顾其为人之害,其操心心之不仁可见。吾故曰是非若所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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