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部 第四章 独农与公农之比

类别:子部 作者:清·康有为 书名:大同书

    以农业言,独人之营业,则有耕多者,有耕少者,其耕率不均,其劳作不均,外之售货好恶无常,人之销率多少难定,则耕者亦无从定其自耕之地及种植之宜,于是有余粟滞销者矣。木材果实,畜牧渔鱼,销售与否,多寡孰宜,无从周知,无从预算,于是少则见乏而失时,多则暴殄天物而劳于无用。合大地之农人数万万,将来则有十百倍于此数者,一人之乏而失时,一人之殄物而枉劳,积之十百万万人,则有十百万万之殄物、失时、枉劳者矣。有十百万万人之殄物、失时、枉劳,则百事失其用、万品失其珍,以大地统计学算之,其所失败,岂恒河沙无量数而已哉!然则不本于大同而循有家私产之害,但中于农者为不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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