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残三十六案 二十三、窦宪毒杀朝臣

类别: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书名:天史

    后汉章帝元年,立贵人窦氏为后。后兄宪为侍中,司宣诏命。弟景笃坏,皆立尊要。帝崩,太子肇立。太后临朝,宪忌都乡侯畅,遣客刺之于屯卫之中。事发不诛,以宪为车骑将军,使征匈奴,进位大将军,居三公上。兄弟骄恣,夺人财货、妇女,多不可纪。尚书仆射乐恢,上疏言之,宪迫恢饮药死。由是,朝臣震慑,无敢言者。窦氏父子、兄弟并为乡校,充满朝廷,将谋叛逆。和帝四年,帝命钩盾令郑众同清河王庆勒兵诛宪兄弟,党与皆弃市。

    论曰:宪以椒房之亲,立功域外,不能如卫青养尊处晦而行杀掠之虐。器满则盈,日中则昃,君子知其不终矣。范晔惜其未衅,不新厥绩,殆未能知天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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