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阴谋二十五案 三、赵高李斯杀蒙恬扶苏

类别: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书名:天史

    秦始皇三十七年,巡狩天下,历会稽,并海上,北抵琅邪。丞相李斯,中车府令主符玺事。赵高、少子胡亥皆从。太子扶苏以数谏失爱,使监蒙恬兵上郡。其年七月,到沙邱,始皇病甚,使赵高为书赐太子扶苏曰奔丧,会咸阳而葬。始皇崩,书与符未发。李斯与赵高谋,不利立太子,乃秘发丧,置凉车中,上食如故。矫赐扶苏、蒙恬死,而立少子胡亥。遣胡亥客至上郡,赐扶苏、蒙恬死,封剑发书。太子欲自杀,蒙恬止之曰:“吾将三十万众守边,太子监之,此重任也。今使者来即自杀,安知非诈?”扶苏曰:“父赐子死,尚安请乎?”即自杀。蒙恬欲白其罪,使不为通,喟然曰:“恬罪固当死矣。起临洮而属之辽东,堑山湮谷,能无绝地脉哉?”亦吞药自杀。赵高、李斯大喜,即日发丧,立二世为帝。秦乱三川失守,高妒李斯,谗于二世曰:“丞相与敌相往来。”斯亦与高相短,然斯不及高,每为所中。二年七月,下斯吏,具五刑,腰斩咸阳市。顾其子曰:“吾与若欲牵黄犬,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斯死,高为丞相,卒弑二世。子婴立,杀高,夷三族。

    论曰:李斯尝为仓吏,见仓鼠而乐之。吾观斯死生,亦一鼠而已。始而谋饱,终而啮人,秦之社遂以空。及东门黄犬,仍思顾兔,驰心犹未死也。矫诏杀人而致族灭,不亦宜乎!高则刑余匹夫,死亦不足责。若夫恬亦有罪焉,为秦名将而阿主兴功,杀人多矣。此太史公所以罪之也。或曰:扶苏何罪?夫扶苏不死,则二世不被弑,秦能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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