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地语 ○义田
类别:子部 作者:清·屈大均 书名:
广东新语
湛文简常设义田,族人冠、婚、丧葬者,读书者,给谷有差。庞弼唐请分为三等,以田七十亩为上,五十亩为中,一二十亩为下。上者勿给,中者量给,下者全给。若田至三五顷以上,须每年量出租谷入于家庙,以助周急之需,庶所积厚而施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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