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事语 ○嫡子不释丧服

类别:子部 作者:清·屈大均 书名:广东新语

    西宁之连滩,凡冢子有父母之丧未葬,终身不释丧服,庶子则否。虽市井鄙人,亦如是。《礼丧服小记》曰:久而不葬者,惟主丧者不除。盖死者以归土为安,丧事既葬始毕,故记曰:兄弟之丧内除,亲戚外除。外除者,由外饬以散哀也。灵柩未安则服不变,服不变则哀未衰。故《礼》云:“主丧不除。”所以欲人子之葬亲当及时也。礼失而求诸野,连滩其亦可称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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