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事语 ○放鹞
类别:子部 作者:清·屈大均 书名:
广东新语
南海之佛山,岁九月十日为放鹞会。先期主者悬式于鹞场,鹞皆以白楚纸为之,凡两翼,一竿一弓。翼广一尺,以平为上。竿长三尺,弓二尺,弦以竹根片或铜片,以薄为上。主者察之,嵌以印。放日,主者立一竿于地,长二丈。人十人为耦,离竿二丈,约之曰,毋过竿,毋不及竿,出大竿,复出小竿,如是者赏。约已,依次而度,鹞出于竿末,则以线之直上者为上。线已直上,则竿中更吐一竿,高至三丈,又以线之直出于三丈之末者为上。线既直出于三丈之末,又以鹞之声清和中节,而其态回翔合度者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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