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说文解为字
类别:子部 作者:清·何琇 书名:
樵香小记
《说文》训“为”字为母猴,云:此猴多技能,故假借为作“为”字。窃谓制字之初,必先其切于人事者,次则物之习见者,必无先制一稀僻山兽之名,反借为习用之字者。或因母猴多技能,假为字以名之,则或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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