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日俄之战于奉天南部也,自安东达奉天,曾筑军用铁路,以图进兵之迅捷。迨战事既平,于光绪三十一年冬,由清日各派大臣订明,将军用铁路改为商用铁路;其路线均由日本政府修筑;俟十五年期满,须任清政府取赎;凡开工之期,不得逾限出两年之外,其修筑工程等事,归两国人合办,由两政府各派人员主持其间。此皆经两国订明,载在条约者也。嗣后期限既满,日本犹延不开工。至宣统元年春,忽提议铁道线内,或其附近之处,须驻守卫队,以卫铁路。清政府欲代以巡警,而日领事不允,于是安东铁路交涉起矣。是年六月,驻京日使竟以推诿之咎,归之清政府。且宣言将自由开工修筑此路,不待清政府之协助。清政府闻而愕然,急以“推诿之咎,不负责任”答之,并令驻外各使臣通告各国政府。各国政府虽明知日人之专横,然亦不置一词。盖以弱国之政府,对于强国之政府,终见其交涉之失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