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王又朴不讳过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续笔

    天津王介山司马又朴《自订年谱》一卷中有云:「当年十四五时,余情窦甫开,欲心甚炽。曾欲盗一婢,为其母所觉而止。又有所悦一妇,已乘醉钻穴以就之,忽悔悟。父母知之,急为娶妇。」又云:「余信道不笃,偶为人诱,得非分财百金,以致丧志,弃馆走山左求富,幸不得。」云云。声木谨案:司马夙从桐城方望溪侍郎苞游,立身行事,以宋儒为依归,侍郎甚赏异之。自记往事如此,不文过,自不吝改过。《左传》有云:「过而能改,善孰大焉。」能不文过,自是君子之用心,较之以文过为宗旨者,其用心相去远矣。司马不惜自书之,以告后之人,声木更不惜重录之,以告后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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