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吴卓信)
近人吴顼儒《丧礼经传约》仅十一叶,间有小注,可谓简之至矣。然有不当详而详,不当略而略者,如练与小祥,虽同在十三月而为两祭两事,小祥为杀哀之制,练为除服之节,小记所谓祭不为除丧也。而吴氏乃曰十三月而小祥,期乃练也,略不分晰。期丧之有樟,惟父在为母及为妻,而吴氏乃曰:十五月而樟,期丧也;壹似凡期服皆有樟者。此等大节目尚不能全,亦太约矣。而备述《檀弓》兄弟之子犹子一节经文,此人人所读者,又详所不必详也。
光绪戊寅(一八七八)十一月初十日
●经部 礼类 ◎丧礼经传约类别:子部
作者:清·李慈铭 书名:越缦堂读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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