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类 强抢骗 私打印记占铺陈

类别:子部 作者:明·张应俞 书名:骗经

    乡有尤刁民者,侮法健讼,渔猎下民。人闻其刁风,莫不畏而远之。一日,往府搭船,已先入船坐。后搭船者群至,萍水相逢,彼此各不相识,船中对坐漫谈。忽讲及按院拿刁民事。内有姓丘后生,不知尤刁民之在船也,与众曰:“闻此时本县唯尤五最刁,凡与人暂处,无不被其骗害者。若得按院除了此人,民亦安生。”尤五心中冷笑,谓“吾与尔何干,既扬我刁,又愿按院除我?此人若不白骗他一场,枉得此刁名也。”见丘生所带铺陈甚好,即取一木印,挨近其毡条白处,私打一印号于中。

    船晚至岸,各收拾自己行李而去。尤刁民尾丘生之后,行至府前,在仆担头把铺陈抢下,曰:“多劳你挑,我自拖去。”丘生来抢,曰:“是我铺陈,你拖何去?”二人互争不开,打入府堂上去。尤曰:“是我物,他强争。”丘亦曰:“是他争我物。”太爷曰:“你两人互争,各有甚记号?”丘曰:“我自买来的,未作记号。”尤曰:“我毡条内打有印记。”当堂开视,尤取衣带中木印对之,果相同。太府曰:“此是尤某之物,丘何得冒争!”将丘打十板,令尤领铺陈去,各赶出府外。丘骂曰:“你这贼是何人,敢如此骗我?后必报之!”尤五曰:“适船间你说尤刁民者,即是我。我与你何干,而终日道我刁?故教训你,刁人是这等做耳!”丘心中方悔:“是我妄称人恶,故致此失也。”

    按:刁恶者,人谁不憎?但未识其人,勿轻扬其过。彼或从旁听之,必致恨于心。待你有失处,乘其隙而毒之,使人不自知矣。故古人三缄其口而慎其言。庞公遗安之计,但称曰好。彼尤五虽恶,何丘后生背地谈之,而自取尤五白占铺陈?与庞公遗安之计异矣。故孔子恶称人之恶,孟氏惕言人之不善者,皆圣贤教人远怨之道,言不可不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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