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文帝

类别:子部 作者:清·惠栋 书名:九曜斋笔记

    除肉刑文帝除肉刑,而司马子长下蚕室。故孔氏《尚书正义》、贾氏《周礼疏》皆云:“文帝赦肉刑,未赦宫刑。”余案:晁错《对策》曰:“今陛下宽大爱人,肉刑不用,罪人亡帑。”又云:“除去阴刑。”注:“张晏曰:”宫刑也。“是文帝曾赦宫刑,后又复设此条。犹高后元年除讠夭言之令,文帝二年复除讠夭言之罪,皆既除而复设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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