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王骏不再娶

类别:子部 作者:清·惠栋 书名:九曜斋笔记

    《王吉传》:“子骏为少府时,妻死,因不复娶。或问之,骏曰:”德非曾参,子非华、元,亦何敢娶?‘“如淳曰:”华与元,曾参之二子也。《韩诗外传》曰:“曾参丧妻,不更娶。人问其故,曾子曰:以华、元善人。’一曰:曾参之子,字华元。”师古曰:“二子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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