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陈通判

类别:子部 作者:清·褚人获 书名:坚瓠九集

    杭州陈履信【信。】任大理寺评事。升我郡通判。在任二年。有惠政。廉而公直。正綂十六年。年六十六。乞致仕。囊槖萧然。某以重赆追送。毫无所取。郡人杜璚以诗送之曰。公辞荣禄赋归田。又郄苏民馈赆钱。一任此生贫到骨。只留清节与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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