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十九事 欧十一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
夷坚志全集
湖州民欧十一。坐误杀人。配广中。其妻在家斋素。日诵观音。欧在配所。见一僧。呼曰、汝家妻孥极念。汝欲归否。曰、固所愿。遂出药。擦其腕。初无痛楚。腕已堕地。血流不止。僧曰、可持以告官。当得归。收汝断手。勿失也。欧如言得放还。及中途。复见僧曰。汝断手在否。曰在。取而续之。吻合如初。三事皆李柽与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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