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二十五事 林积阴德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林积。南剑人。少时入京师。至蔡州。息旅邸。觉床笫间物逆其背。揭席视之。见一布囊中有锦囊。又其中则锦囊。实以北珠数百颗。明日询主人曰。前夕何人宿此。主人以告。乃巨商也。林语之曰。此吾故人。脱复至。幸令来上庠相访。又揭其名于室。曰某年某月日剑浦林积假馆。遂行。商人至京师。取珠欲货。则无有。急沿故道。处处物色之。至蔡邸见榜。即还访林于上庠。林具以告曰。元珠具在。然不可但取。可投牒府中。当悉以归。商如教。林诣府。尽以珠授商。府尹使中分之。商曰。固所愿。林不受。曰、使积欲之。前日已为己有矣。秋毫无所取。商不能强。以数百千就佛寺作大斋。为林君祈福。林后登科至中大夫。生子又字德新。为吏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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