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十六事 余待制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夷坚志全集

    福州余丞相。贵盛时。家藏金多。率以银百铤为一窖。以土坚覆之。砖蒙其上。余公死。其子待制日章。将买田。发其一窖。砖甓甃闭。了无少动。而白金乌有矣。郡有巫、居进酒岭。能通神。往扣焉。巫曰。公银本不失。但以徙土地祠宇。贻神之怒。故藏去耳。若能具牲酒谢过。且设醮作水陆。当可得。然须吾先往讲解之。许施银为香炉。及币帛之属。后三日宜复来询可否也。余氏如期往。巫曰。神许我矣。可归取之。然勿负约也。既归复掘地。则所窖宛然具在。始大叹异。即日赛神如巫言云。李季长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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