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何年
▼ 选择配色方案 ▼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返回书目
放入书架
将本章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打开书架
返回书页
背景颜色
默认
背景
白色
淡灰
蓝色
灰色
深灰
暗灰
绿色
明黄
字体颜色
黑色
浅黑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字体大小
小号
较小
中号
较大
大号
双击滚屏
速度
2
3
4
5
6
7
8
9
10快
滚屏结束自动翻页
卷第五十二事 宋固杀人报
类别:子部 作者:宋·洪迈 书名:
夷坚志全集
成都人宋固。为县之文学。乡耆长有病者。困卧境上。时大观四年。朝廷方行安济法。若有病者。则里正当任责。固惮于闻官。诱令过双流县牛饮桥。觉病者怀中有所挟。搜之得银十余两。乃取之。而推堕其人桥下。戒其徒勿得言。居无何。复至前处。失脚堕水中死。其尸出下流五十里外沙碛中。与病者尸合。若相抱持者然。三事王时亨说。
我喜欢这本典籍
推荐
暂时先看到这里
书签
找个写完的看看
全本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下一页
上一页
回书目
刷新
打印
推荐本书
加入书签
打开书架
返回书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注册会员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目录|
会员登陆
如果你对
夷坚志全集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夷坚志全集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