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土地神告状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洞庭山棠里徐氏,家世富饶,起造花园,不足于地。东边有土地庙,香火久废,私向寺僧买归,建造亭台。已年馀矣。一日,其妻韩氏方梳头,忽仆于地;小婢扶之,亦与俱仆。少顷婢起,取大椅置堂上,扶韩氏南向坐,大言曰:“我苏州城隍神也,奉都城隍差委,来审汝家私买土地神庙事。”语毕,婢跪启:“太湖水神参见。”又启:“棠里巡拦神参见。”韩氏一一首颔之。最后曰:“原告土地神来。”韩氏命徐家子弟奴婢:“听点名,分东西班侍立。有不听命者,持杖击之。”唤买地人姓名,即其夫也。问:“价若干?中证何人?”口音绝非平素吴音,乃燕赵间男子声。其夫惊骇伏地,愿退地基,建还原庙。

    韩氏素不识字,忽索纸笔判云:“人夺神地,理原不应。况土地神既老且贫,露宿年馀,殊为可怜。屡控城隍,未蒙准理,不得已,越诉都城隍。今汝即有悔心,许还庙宇,可以牲牢香火供奉之。中证某某,本应治罪,姑念所得无多,罚演戏赎罪。寺僧某,于事未发时业已身死,可毋庸议。”判毕,掷笔而卧。少顷起立,仍作女音,梳头如故。问其原委,茫然不知。其夫一一如所判而行。从此,棠里土地神香火转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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