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绳拉云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山东济宁州有役王廷贞,术能求雨。常醉酒高坐本官案桌上,自称天师。刺史怒之,笞二十板。未几,州大旱,祷雨不下。合州绅士都言其神,刺史不得已召而谢之。良久许诺,令闭城南门,开城北门,选属龙者童子八名待差使,搓绳索五十二丈待用。己乃与童子斋戒三日,登坛持咒。自辰至午,云果从东起,重叠如铺绵。王以绳掷空中,似上有持之者,竟不坠落。待绳掷尽,呼八童子曰:“速拉!速拉!”八童子竭力拉之,若有千钧之重。云在西则拉之来东,云在南则拉之来北,使绳如使风然。已而大雨滂沱,水深一尺,乃牵绳而下。每雷击其首,辄以羽扇摭拦,雷亦远去。

    嗣后邻县苦旱,必来相延。王但索饮,不受币,且曰:“一丝之受,法便不灵。”每求雨一次,则家中亲丁必有损伤,故亦不乐为也。刺史即蓝芷林亲家。

    芷林为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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