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鬼受禁

类别:子部 作者:清·袁枚 书名:子不语

    上虞令邢某,与妻素不睦,因口角批其颊,妻怒自缢。三日后,见形为祟,伺邢与妾卧,便吹冷风揭帐,或灭其灯。邢怒,请道士持咒作法,摄鬼于东厢,而以符封之,加官印焉,鬼竟不至。

    亡何,邢调知钱塘,后任上虞者来开厢房,鬼得出,遂附一小婢身作祟如故。

    后任官呼鬼语曰:“夫人与邢公有仇,与小婢无涉,何故害之?”鬼曰:“非敢害丫鬟,我借附他身以便求公。”问:“何求?”曰:“送我到钱塘邢某处。”

    曰:“夫人何不自行?”曰:“我枉死之鬼,沿路有河神拦截,非公用印文关递不可,并求签两差押送。”问:“差何人?”曰:“陈贵、滕盛。”二人者,皆已故役也。后任官如其言,焚批文解送之。

    邢公方在寝室晚膳,其妾忽倒于地大呼曰:“汝太无良!汝逼我死,乃禁我于东厢受饥饿耶!我今已归来,不与汝干休。”自此,钱塘署中日夜不宁。邢不得已,再请道士作法,加符用印,封移钱塘狱中。鬼临去呼曰:“汝太丧心!前封我于东厢,犹是房舍;今我何罪,而置我于狱乎?我有以报汝矣。”

    未逾月,狱有重犯自缢死,邢因此被劾罢官。大惧,誓将削发为僧,云游天下。同寅官有捐资助其衣钵者,未及行而病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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