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禁宰犬豕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李诩 书名:戒庵老人漫笔

    宋朱弁曲洧旧闻第四卷中云: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赏钱至二万。太学生初闻之,有宣言于众曰:「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戊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犬也。」其闲有善议论者,密相语曰:「狗在五行,其取类自有所在,今以忌器谀言,使之贵重若此,审如洪范传所云,则其忧有不可胜言者矣。」余家藏旧通报中有正德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辰时牌面,其略云:养豕之家,易卖宰杀,固系寻常,但当爵本命,既而又姓,虽然字异,实乃音同,况兼食之随生疮疾。宜当禁革,如若故违,本犯并连当房家小发遣极边卫,永远充军。事有古今相同者固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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