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顺治康熙两朝 ○第六章福临废后之争

类别:子部 作者:清·天嘏 书名:满清外史

    福临之后,科尔沁部亲王吴克善之女也。于顺治八年,册立之。及十月八日,乃有幽废事。

    初,多尔衮视福临如子,循满洲旧例为之定婚。迨福临稍有知识,耻多尔衮之所为,托言谋叛,削其封。又迁怒于吴克善女,谓其为多尔衮之亲也,不欲纳。寻以吴克善既送女至,不得已,姑纳之,然于心终不悦也。故合卺之夕,意志即不协,隐谪冷宫者凡三载。至是乃显指为失德而废之。

    诏下之日,举朝震骇。大学士冯铨等先争之曰:“前代如汉光武、宋仁宗、明宣宗,皆称贤主,便以废后一节,终为盛德之累,望皇上深思详虑,慎重举动,万世瞻仰,将在今日。”疏上,福临览之,不谓然。以为予之所废者,系无能之人。冯铨等具奏沽名,大不合,著严饬行。于是礼部仪制司员外郎孔允樾等复争之曰:“臣考往古,如汉之马后,唐之长孙后,敦朴俭素,皆能养和平之福。至于吕后、武后,非不聪明颖利,然倾危社稷,终作乱阶。今皇后不以才能表著,自是天姿笃厚,亦何害为中宫,而乃议变易耶?一时继起争之者,更有御史宗敦一等十四人。奏入,皆不听。会满族亲王济尔哈朗等阿附之,而废后之议决矣。

    越五年,福临旋悟废后之非,仍令将皇后位号及册宝等,悉如旧。是既废之,而又复之也。一废一复,任私意之喜怒,以定予夺。开国之初,专制已若是其甚,他可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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