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衣帛食肉
类别:子部 作者:明·祩宏 书名:
竹窗二笔
晦庵先生辟佛。空谷力为辩驳矣。虽然。晦庵亦有助佛扬化处。不可不知也。其解孟子曰。五十非帛不暖。未五十者不得衣也。七十非肉不饱。未七十者不得食也。夫兽毛蚕口害物伤慈。佛制也。必五十乃衣帛。则衣帛者鲜矣。食肉者断大慈悲种子。佛制也。必七十乃食肉。则食肉者鲜矣。今孩提之童。固已重裘纯纩卫其形。烹肥割鲜饫其口。曾不待壮。而况老乎。使晦庵之说行。宁不为佛法少助。咎晦庵者不之察。吾故为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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