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四 聚财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杏溪浣香主人 书名:
紫闺秘书
聚财者。非聚之以求五金八石之药。食前方丈之荣。盖欲求鼎器。以全长生之道。积柴米。以和至珍之剂;置丹室。以存至净之体。具香帛。以告至尊之神。此数者。非财用则无所措手足矣。故《经》云。欲求天上宝。须用世间财。吁。有法无财。难成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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