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西柳州府,有土地庙。廊下塑一神,像貌猥獕,皂袍角带,土人呼为泥傀儡。遇郡守廉,则两手纳于袍袖;如贪黩者守是郡,则伸手作乞钱状。先是有某公来守郡,黩贷无厌,神手出袖者一尺。而某公欲自讳,阴使心腹奴夜诣庙廊,强挽入袖。明日视之,转益五寸许,且手指坚握不可开。某公大惭,具牲帛往祭。
不旬日,神手顿启,又数日,渐入袍袖。某公私喜,谓神灵亦受贿赂,而不知已挂弹章,新郡守庞公至矣。庞公名廷骥,予表姑丈,以中书升主政,外擢郡守,性颇狷介,故神预兆之。
一日,神手亦渐出袖,公大惊,私自检察。盖属吏馈荔支两桶,中纳金三百,公不知而误受也。急反之,神手亦顿缩。由是终其任,不名一钱。
铎曰:“相书言:“伸手过膝者必大贵。‘咄咄!傀儡,是大贵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