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齐人杀哀姜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哀姜通庆父,弑闵公,为国论所不容,而孙于邾。齐人取而杀之,义也。而传谓之已甚,非也。【胡氏曰】齐强鲁弱,齐女有罪,必畏不敢讨。若父母家又党庇之,则人伦绝,天理灭矣。桓公诛之,是也。【汝成案】桓此举使鲁失臣子之义,齐失父母之恩,谓为已甚,义未违也。或如陈执州吁,而请莅杀于卫,当两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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