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以其绥复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男子以车为居,以弓矢为器。故其生也,桑弧蓬矢,以射天地四方。其死也,设决,丽于掔,比葬则弓矢之新沽功,有弭饰焉,亦张可也。以射者,男子之事也。如死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原注】注改绥为緌,谓旌旗之旄也。以旄复死不切于事。广陵胡氏曰,此复魂既在车,当是执绥之绥。以车者,男子之居也。【原注】晋书祖逖传论,灾星告衅,笠毂徒招用此。

    升车必正立执绥。【原注】徐铉曰,绥者,所执辔之总。以其绥复者,象其行也。象其行,所以达其志也。于是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矣。【原注】左氏哀公十五年传。聘礼,宾死,以棺造朝,介将命。宋史章频传,为刑部郎中。使契丹,至紫蒙馆卒。契丹遣内侍就馆奠祭,命接伴副使吴克荷护其丧,以锦车驾橐驼,载至中京,敛以银饰棺具,鼓吹羽葆,吏士卫送至白沟。邾娄复之以矢,犹有杀敌之意焉。此亡于礼者之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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