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三以天下让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皇矣之诗曰,帝作邦作对,自太伯王季。则泰伯之时,周日以强大矣。乃托之采药,往而不反。当其时,以国让也。而自后日言之,则以天下让也。【原注】犹南宫适谓稷躬稼而有天下。当其时,让王季也。而自后日言之,则让于文王武王也。有天下者在三世之后而让之者,在三世之前,宗祧不记其功,彝鼎不铭其迹,此所谓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者也。路史曰,方太王时,以与王季,而王季以与文王,文王以与武王,皆泰伯启之也,故曰三让。【原注】郑康成注曰,泰伯,周太王之长子,次子仲雍,次子季历。大王见季历贤,又生文王,有圣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泰伯因适吴越采药,太王殁而不反,季历为丧主,一让也。季历赴之,不来奔丧,二让也。免丧之后,遂断发文身,三让也。三让之美,皆隐蔽不着,故人无得而称焉。

    泰伯去而王季立,王季立而文武兴,虽谓之以天下让可矣。太史公序吴世家云,大伯避历,江蛮是适。文武攸兴,古公王迹。甚当。

    高泰伯之让国者,不妨王季,诗之言因心则友是也。述文王之事君者,不害武王,诗之言上帝临女是也。古人之能言如此。今将称泰伯之德,而先以莽操之志加诸太王,岂夫子立言之意哉。朱子作论语或问,不取翦商之说,而蔡仲默传书武成曰,太王虽未始有翦商之志,而始得民心,王业之成实基于此。仲默,朱子之门人,可谓善于匡朱子之失者矣。

    或问曰,太王有废长立少之意,非礼也。泰伯又探其邪志而成之,至于父死不赴,伤毁发肤,皆非贤者之事。就使必于让国而为之,则亦过而不合于中庸之德矣。其为至德何邪?曰,太王之欲立贤子圣孙,为其道足以济天下,而非有爱憎之间,利欲之私也。是以泰伯去之而不为狷,王季受之而不为贪。父死不赴,伤毁发肤,而不为不孝。盖处君臣父子之变,而不失乎中庸,此所以为至德也,其与鲁隐公吴季子之事盖不同矣。【原注】此说本之伊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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