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市朝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若挞之于市朝,【阎氏曰】或曰市朝乃连类而及之文,若躬稼本稷,而亦称禹。古文体则有然者。即书所言若挞于市。古者朝无挞人之事,市则有之。周礼司市,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又曰,胥执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是也。礼记檀弓,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兵器非可入朝之物。奔丧,哭辟市朝。奔丧亦但过市,无过朝之事也。其谓之市朝者,史记孟尝君传,日莫之后,过市朝者掉臂不顾。索隐曰,言市之行列有如朝位,故曰市朝。古人能以众整如此。【原注】司市,以次叙分地而经市注,叙肆行列也。后代则朝列之参差,有反不如市肆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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