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知府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日知录集释

    唐制,京郡乃称府。至宋,则潜藩之地皆升为府。宋初太宗、真宗皆尝为开封府尹,后无继者,乃设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原注】皇朝政略,凡命知府,必带权字,以翰林为之。翰林学士及杂学士若待制,则权发遣而已。陆游渭南集,权知府自李符始。崇宁三年,蔡京乞罢权知府,置牧尹各一员。牧以皇子领,尹以文臣充。是权知府者,所以避京尹之名也。今则直命之为知府,非也。【杨氏曰】朝廷之制,代不相袭,即谓之知府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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