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别录九 ◎公移二 ○告示七门从逆军民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书名:王明阳集

    (七月二十一日)

    督府示谕省城七门内外军民杂役人等,除身犯党逆不赦另议外。其原被宁府迫胁,伪授指挥、千、百户、校尉、护卫及南昌前卫一应从乱杂色人役家属在省城者,仰各安居乐业,毋得逃窜;有能寄声父兄子弟改过迁善,擒获首恶,诣军门报捷者,一体论功给赏,逃回报首者,免其本罪。仍仰各地方将前项人役一名名赴合该管门官处开报,今各亲属一名,每日一次打卯,其有收藏军器,许尽数送官,各宜悔过,毋取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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