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别录九 ◎公移二 ○批追徵钱粮呈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守仁 书名:王明阳集

    据江西布政司呈,看得江西一省,重遭大患,民困已极,屡经奏免粮税,日久未奉明旨;近因南科奏停,随复部使催督,一以为蠲免,一以为追征,非惟下民无所遵守,亦且官府难于施行。今该司议谓兑淮起运,系京储额数;而王府禄米,亦岁月难缺;要行所属,先纳兑淮,次及京库折银,次及南京仓米,次及王府禄米,其余俱候明降等因。此亦深睹民患,欲济不能,委曲调停,计出无奈,仰司即如所议,备行各该府州县查照施行。后有恩旨,当亦止免十五年以后钱粮,其十四年以前拖欠,必须带征,终有不免,莫若速了为便,各府州县宜以此意备晓下民,姑忍割肉之痛,以救燃眉之急。

    呜呼!目击贫民之疾苦而不能救,坐视征求之患迫而不能止,徒切痛楚之怀,曾无拯援之术,伤心惨目,汗背赧颜,此皆本院之罪,其亦将谁归咎!各府州县官务体此意,虽在催科,恒存抚字,仍备出告示,使各知悉。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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